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完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标准,提升知名成熟发行人债券融资效率,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深证上〔2022〕518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10月20日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2026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6]1227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6-9-4
实施时间:2026-9-4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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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2023年修订).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