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视野法规库: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的通知

菜单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22]165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2-12-30
实施时间:2022-12-30
失效时间:2026/7/23 0:00:00
法规类型: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提升挂牌条件确认工作透明度,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补充说明: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2026年修订]
发文文号:上证发[2026]81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6-7-24
实施时间:2026-7-24
 

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doc    

会计视野法规库   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