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费[2004]16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4-11-24
实施时间: 2004-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3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要求提高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请求(湘地税函[2003]145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发票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经研究,同意你局在保证不增加用票人负担的情况下,试行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从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你局应重新申报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
  附件:湖南省地税系统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试行收费标准(略)
修正: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于2004年12月31日原文转发至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及稽查局遵照执行,转发文号湘地税函[2004]214号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 鲁发改价格[202 2025/3/6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 京交财发[2011] 2011/6/1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房地产估价 2022/10/13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希望大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 大发改收费字[2 2009/8/25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冀价行费[2004] 2004/3/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购置税控收款机纳税人发 新地税函[2012] 2012/9/6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服[2011]25 2011/9/1
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 发改价格[2010] 2010/4/1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行政执法证等收费 晋价费字[2012] 2012/5/1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关 京国税发[2005] 200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