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2]13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4
实施时间: 2002-3-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0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在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可一次或分期均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将当年税前列支的补偿金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各局应对企业税前列支补偿金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汇算清缴总结中予以专项说明。
  2002年3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 大税函[2018]13 2018/8/1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200 衢地税发[2009] 2009/6/9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 2022/5/2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 皖国税函[2002] 2002/1/2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1/1/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兰州铁路局多经处2005年度总机构管 2006/4/10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企业工资薪金扣除热点问答 2025/5/2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项目 穗国税转[2009] 2009/4/15
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确认宁波市红 宁波市财政局国 2024/7/1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 甘肃省财政厅国 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