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二字[2008]15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8
实施时间: 2008-2-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51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年金属补充养老保险性质,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年金的计税依据为单位为职工出资部分和职工个人出资部分之合。
  三、单位为职工计提的企业年金,应在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当月并入职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单位代扣代缴。
  四、单位职工在离休、退休、退职或调离原单位,一次或分次提取企业年金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 人社部发[2013] 2013/7/15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税前列支问题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8] 2008/10/17
中共安徽省委人才工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 皖人社秘[2024] 2024/6/6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原有企业年金移交中若干 沪劳保福[2008] 2008/1/30
企业年金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8/2/1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 成人社发[2022] 2022/8/2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 浙地税函[2010] 2010/1/4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有企业年金移交有关问题的 云劳社办[2008] 2008/6/19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年金管理 厦国资统[2018] 20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