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获得省级2017、2018、2019年度及复审合格获得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1-19
实施时间: 2020-1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7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且住所地在广州市的省级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广东省省级2017、2018、2019年度及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
  1.获得广东省省级2017、2018、201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2.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获得广东省省级2017、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docx    
附件2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免税智非营利组织名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地方储备商品承储企业 冀财税[2023]27 2023/10/27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5] 2015/9/1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国税所[2013] 2013/8/15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 云财税[2021]33 2021/7/16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 厦财税[2024]2号 2024/10/31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 2023/8/3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10/25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2] 2011/1/1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 2022/2/18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 京财税[2024]13 20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