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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科学防控疫情有序返岗复工申请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3-18
实施时间: 2020-3-18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140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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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3月10日,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北武汉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加强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策略,适时启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的复工复产。目前我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风险等级,有条件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不仅是实事求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更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现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下一步做好科学防控疫情有序返岗复工申请工作提示如下:
  1.经过艰苦努力,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但是境外疫情呈现快速扩散态势,境外输入性病例明显增多,防范疫情反弹压力持续存在。各事务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强化防控责任、严格防控措施,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2.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根据各市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条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返岗申请,坚持错峰返程和分批实施,安全有序返岗,随时做好复工准备。
  3.会计师事务所复工复产的申请线上审批流程如下:
  (1)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线上流程,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网址http://zwfw.hubei.gov.cn/s/web/qyfgfc/index.html),线上申报《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和《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必须有法人签名和公章用印)后等待通知。
  (2)根据3月16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计划》,目前武汉市除第一类企业外的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3月20日以后复工复产安排,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形势精细评估,根据研究情况,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意见上报中央批准,或待中央授权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3)有迫切复工需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先行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第(1)条的两份资料,政府政策进一步落实后,政务服务网后台会处理并通知。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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