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19]3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9-19
实施时间: 2019-9-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86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健康管理协会等18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9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2019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单位名单(第三批)
  1.天津市健康管理协会
  2.天津市汽车后市场行业协会
  3.天津市严修研究会
  4.天津市快递协会
  5.天津市天士力公益基金会
  6.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
  7.天津市瑶华公益基金会
  8.天津市奶业科技创新协会
  9.天津益博特教儿童康复中心
  10.天津市会展行业协会
  11.天津市商务经济研究会
  12.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
  13.天津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协会
  14.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会
  15.天津市科技金融促进会
  16.天津市沐浴业协会
  17.天津市开发区协会
  18.天津市博爱星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补充获得2019 吉财公告[2020] 2020/4/20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 闽财税[2021]19 2021/12/9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1 川财税[2022]22 2022/12/14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1]99 2011/5/26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大学 沪税发[2025]39 2025/5/8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3号 2018/1/1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民政厅关于 青财税字[2021] 2021/12/6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薪火 沪税发[2023]93 2023/8/31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 鲁财税[2026]7号 2026/5/27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 厦财预[2018]61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