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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07]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11
实施时间: 2007-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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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涉及农网还贷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包括库区维护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基金等8项,请各级和各有关部门继续认真做好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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