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联网安装及监测维护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价服字[2012]28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25
实施时间: 2012-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54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山西鑫海城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联网安装及监测维护收费标准的批复的延期请示》(晋鑫海城安[2012]办字第0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接受用户委托,联网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并进行监测维护,应按照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二、联网安装费用按用户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三、监测维护费标准如下:
  100个以内探测器用户每个探测器每月收费6元
  101—200个探测器用户每个探测器每月收费5元
  201—400个探测器用户每个探测器每月收费4元
  401—800个探测器用户每个探测器每月收费3元
  801个以上探测器用户每个探测器每月收费2元
  四、你公司收取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监测维护费,应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用户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五、以上批复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二年。《关于继续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联网安装及监测维护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09]184号)同时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尔滨机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 黑价经[2012]12 2012/5/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 闽价服[2011]38 2011/9/27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导游员资格考试出国领队考试 京发改[2011]73 2011/5/20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赣发改收费[201 2015/10/9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驾驶员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11]17 2011/5/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 豫发改收费[201 2015/10/14
关于废止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政策性文件有关问题的 发改价格[2016] 2016/9/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我区2021-2022年注册会计师 ​桂财会[2021]5 2021/3/19
关于核发中央管理的人民检察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 发改价格[2016] 2016/4/13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90 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