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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6]12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6-8-4
实施时间: 2026-8-4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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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资产评估机构(宁波不发):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5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人才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本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其他从业人员以及代表本省行业参加专业竞赛并获奖其他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
  考虑新旧办法政策衔接,申请人满足原《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审批与发放
  (一)申请
  登录“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er.zicpa.org.cn)-“人才专项资金”栏目申报。申请人可通过个人用户提交申请,所在机构管理员用户进行审核上报,或由机构管理员用户统一申报。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操作详见附件。
  (二)审批
  人才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由省注协秘书处负责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信息经省注协网站公示后,提请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三)发放
  省注协秘书处根据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的最终结果,组织人才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省注协考试培训部联系电话:0571-88083889。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与支持电话:李明睿17376506619。
  附件: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人才专项资金操作手册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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