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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6-7-18
实施时间: 2026-7-18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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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已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7月18日
 
  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
 
  为落实全省服务业大会精神及省财政厅等八部门《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粤财会〔2025〕10号)要求,引导、激励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提升一体化、品牌化、国际化、数智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布局和提升行业发展能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行业做强做优
  (一)推动收入上台阶。事务所年度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事务所年度业务收入连续两年增长10%以上,按第二年收入增长部分的新增省本级单位会员会费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上述奖励择一享受。
  (二)鼓励事务所合并发展。小型事务所合并后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且较上年增长20%以上,奖励10万元。大中型事务所合并后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50%以上或合并后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
  (收入上台阶和事务所合并发展奖励择一享受)
  (三)引导事务所“做精做专”。鼓励事务所在做好传统审计鉴证服务的同时,开拓新业务、新领域,拓展增值服务,实现差异化发展。事务所积极承做国企改革、内控建设、制造业绿色管理、ESG信息披露、企业数字化转型、跨境出海等业务,在区域市场或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信誉度,专业化服务得到相关单位认可,年度非审计鉴证业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超过40%,且保持收入增长,按照非审计鉴证业务收入部分对应省本级单位会员会费的4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支持事务所国际化发展和数智化转型
  (四)鼓励事务所走国际化发展道路。事务所首次加入《国际会计公报》发布的排行榜前20名的国际会计网络(联盟),奖励2万元。事务所自主组建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总部,且该网络进入《国际会计公报》发布的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排行榜前25名,奖励30万元。
  (五)支持事务所开展数智化建设。事务所自主研发或引入数字化成果,并实际投入使用的,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成果范围包括内部管理、审计作业、智能风险识别等应用系统或数字化工具,以及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的行业知识库和智能应用场景。事务所将上述成果免费部署至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指定的行业数字化公益服务平台并承诺免费运维3年以上,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六)鼓励应届毕业生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直接进入事务所工作,3年内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并注册,成为我省执业会员,按注册时学历给予对应奖励:本科1.2万元、硕士1.7万元、博士2.2万元。
  (七)吸引高层次人才。1.我省执业会员符合以下情形的分别给予对应奖励:入选财政部、中注协与行业相关的全国高端(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或取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择一奖励1万元;担任财政部会计、审计准则等委员会委员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奖励2万元(实施期内担任多个委员或连续担任委员,只奖励一次)。2.我省执业会员取得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会计师(HKCP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等相关境外资格之一(实施期内取得多个境外资格,只奖励一次),以及香港、澳门会计师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科合格并注册,成为我省执业会员,奖励0.5万元。
  (八)鼓励参加专业竞赛。由省注协推荐参加财政部、中注协组织的各类全国专业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一等奖(或同等奖项,下同)奖励0.5万元,二等奖奖励0.3万元,三等奖奖励0.1万元;团体项目一等奖奖励1万元,二等奖奖励0.8万元,三等奖奖励0.5万元。参加省财政厅、省注协组织的全省专业竞赛,给予适当奖励。
  四、附则
  (一)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2027年至2029年组织奖励申报并对上年度达到奖励条件的对象发放奖励资金。具体奖励事项、条件及申请、发放方式等以每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二)坚持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原则,奖励对象为省注协单位会员和执业个人会员,且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行业惩戒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其中执业个人会员还需承诺享受奖励后继续在省内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
  (三)本措施所需资金在省注协、深圳市注协会费中列支,其中深圳地区单位会员奖励资金由省注协、深圳市注协各承担50%,其他由省注协会费承担。
  (四)本措施由省注协负责解释。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出台配套奖励措施
相关附件:
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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