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非执业会员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2025年度]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会协[2026]5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6-7-21
实施时间: 2026-7-21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上注协)现就开展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批准登记、由本市管理的非执业会员(2026年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本次年检,但应参加2026年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年检内容
  (一)继续教育
  会员需完成2022-2025年度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具体要求见《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度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二)会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交纳会费。
  四、年检流程
  (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登录继续教育平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http://cpashanghai2.ce.esnai.net,平台开放至2026年12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注协官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度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另需说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检系统)中学时数据补足且更新后,才可提交年检申请。2026年1-11月完成的2022至2025年度学时将于次月15日前导入年检系统,12月完成的2022至2025年度学时将于次周导入年检系统。
  (二)提请年检
  1.登录年检系统微信小程序或电脑PC端https://cmis.cicpa.org.cn/,用户类型选择非执业会员,用户名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初始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忘记密码或密码错误,可关注中注协微信服务号,找回密码,具体参照《个人会员密码找回操作手册》(附件1)。
  2.进入系统后,点击非执业会员年检申请→新建申请(系统自动判断2022-2025年度学时是否满足要求以及以前相应年度年检是否完成。未完成以前相应年度年检的,将无法提请年检,会员可先完成以前年度补检事项,再进行后续操作,年检补检详见本通知“五、其他须注意事项”。)→完善信息→交纳会费→完成提请。具体操作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附件2)。
  3.非执业会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可在年检系统中上传暂缓证明的材料:在境外停留的、生育休产假的、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提交暂缓申请的7个工作日后,可在年检系统中查看暂缓结果。若存在历史年度未提交年检的情况,不允许提交本年度的暂缓年检。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查询年检结果
  非执业会员在行业系统小程序“历年年检结果查询”或者年检系统电脑PC端“年检信息查询”中可以查看自己历年的年检结果。
  五、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年检补检
  未完成以前年度年检(2022至2024年度)的非执业会员,需先补足继续教育学时,当已完成学时大于等于累计标准学,且补交相应年度会费的情况下,可提请本年年检,待年检通过后,历年年检信息将一并更新。
  (二)会费减免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女性会员需在会费交纳页面中上传生育证明材料(2025年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照片或pdf文件),其他材料不予认可,7个工作日后可在年检系统中查看年检结果。
  (三)会费票据
  在确认提请年检后,系统会询问是否需要开具会费票据;会员如需开具会费票据,可在系统询问询问页面选择“是”;上注协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发送电子会费票据,请会员确保年检系统中填写的个人邮箱信息正确无误。
  (四)电子非执业会员证
  根据中注协《关于电子非执业会员证正式上线和推广使用的通知》(会协〔2020〕34号)和《关于进一步督促非执业会员领取电子会员证的通知》(会协〔2025〕123号)要求,非执业会员电子证已全面上线使用,请尚未领取电子证书的非执业会员,尽快登录年检系统微信小程序或电脑PC端下载电子证书,已有纸质证书自2025年12月31日起失效。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附件3)
  (五)联系方式
  中注协技术支持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年检咨询电话:021-64227763
  学时咨询电话:021-33562064
  会费咨询电话:021-64226207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会员密码找回操作手册》.pdf
  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pdf
  附件:3.《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pdf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个人会员密码找回操作手册》.pdf    
附件: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pdf    
附件:3.《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 深注协秘字[200 2009/9/1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津注协[2019]73 2019/6/16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的紧急公告 2010/2/25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非执业会员入会等有关事项的通 闽注会协[2022] 2022/3/25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 鄂注协发[2013] 2013/8/8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赣会协[2009]70 2009/8/18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 鄂注协发[2024] 2024/6/19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建非执业会员专家库暨开展入库 京会协[2025]70 2025/4/28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非 粤注协[2011]46 2011/4/27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 川注协[2013]15 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