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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6]2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10
实施时间: 2026-4-10
法规类型: 纳税缴费信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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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翁希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十五五”期间强化党建引领与诚信建设 全面提升福建高科技制造业发展质效的建议》(第118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服务高科技制造业企业发展,主要包括:
  一、分类强管理,信用助企成长
  2003年起,税务部门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管理制度,确定纳税缴费信用为A、B、M、C、D五个级别。福建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经营主体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一是纳税人缴费人守信激励方面,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开展“银税互动”工作,助力企业信用资产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信贷支持,2025年度全省“银税互动”累计发放贷款971.82亿元、惠及企业8.74万户;在“税信码”上为“5连A”企业开通预约渠道,根据预约时间、人员、方式等提供线上“线连线”“屏对屏”或线下进厅、上门专属预约服务,及时响应税费诉求;A级经营主体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其他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二是纳税人缴费人失信惩戒方面,对直接责任人员在经营主体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其他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结合经营主体风险评估情况,限额限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数电发票额度,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领新、严格限量供应;将D级经营主体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信用监管。三是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信用公示方面,依托福建省创新项目“税信码”上线涉税专业服务版块,开设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排行榜、服务红黑榜等,可自助查询机构基础信息、信用等级、服务范围,引导经营主体选择信用良好、规范执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优胜劣汰”。
  二、政策优落实,税惠赋能创新
  福建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核心技术研发。一是2025年联合省科技厅、工商联共同举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线上课堂”,听众超6000人次。二是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精准推送,累计推送超17万条。三是在漳州地区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税务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深化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积极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落实好研发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科技创新。一是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融资发展。二是拓展面向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的守信激励措施,扩大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引导经营主体树牢诚信纳税意识。三是联合科技厅共同开展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线上课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培训会,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汇算清缴政策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知晓度。四是持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精准推送,着力提升服务“个性化”和“精准化”。五是持续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服务试点工作,提高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领导署名:李东
  联 系 人:翁少霞
  联系电话:0591-8709835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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