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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6-3-18
实施时间: 2026-3-1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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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5号)要求,梳理推广我省数智化背景下会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赋能我省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面向全省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案例征集,发掘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数智化会计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积极推动示范案例在会计制度贯彻、理论研究、实务操作和工作创新中发挥引领与支撑作用。
  二、征集范围
  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
  三、案例主题
  案例应聚焦近年来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在会计核算、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可持续信息披露、财会人才培养、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数智化应用成果,可通过小切口、微实践深入讲述具体做法,也可立足全流程,系统性全面展现工作场景。案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会计智能核算应用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在单位会计核算、会计报告的深度实践。案例既可以体现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会计核算自动化处理、财务报表智能化生成、会计档案无纸化管理等单一业务场景,也可以系统呈现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核算领域创新应用的整体实践或平台建设等。
  (二)管理会计创新应用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中的系统应用与创新实践。案例既可以是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也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
  (三)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评价、监督、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某一特定内部控制实施应用环节,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的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某一特定领域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也可以系统介绍企业整体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
  (五)财会人才培养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培养财会人才的创新做法和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特定会计数智化岗位人才的培养,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财会人才队伍数智化能力培养情况。
  (六)会计数据要素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在加强财会监督、推进会计数据共享、开展数据资产入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探索利用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实现融资增信的有效路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鉴证等业务领域的数智化转型成果。
  (七)其他案例。单位在会计数智化领域的典型应用等。
  四、案例要求
  (一)案例观点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导向正确。
  (二)案例内容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在行业内或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数智化转型的共性问题与解决路径。
  (三)案例应体现会计工作的传承与创新发展,既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又要突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核算模式转型、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可持续信息披露及财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四)案例应具有一定的示范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五)案例编写过程中,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主题、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各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主题撰写案例,不同主题的案例应单独成稿、分别报送。
  已入选财政部和我省管理会计案例库相关案例不再重复申报。案例申报过程中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报送程序和时限
  报送案例材料包括案例名单电子稿、案例电子稿、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需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其中,案例电子稿应为WPS或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各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等相关单位案例由各市财政局收集汇总,统一报送至省财政厅。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企业等相关单位案例直接报送至省财政厅。各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案例报送。
  六、成果运用
  省财政厅将组织会计咨询专家对报送案例进行分类遴选,重点围绕案例质量、重要性、影响力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的案例将纳入“山西省数智化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库”,并择优向财政部推荐。在此基础上,我厅将积极推动案例成果转化应用,借助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公益服务等时机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将优选案例纳入会计职称评审、财会人才培养、会计评先表彰等工作中优先支持,并联合有关财经类杂志期刊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案例的应用价值与社会影响力,切实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王文俊 联系电话:0351-3803775
  电子邮箱:cztkjc@126.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小店区学府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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