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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7
实施时间: 2024-5-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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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邓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建议(第328号)收悉,结合税务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为“自治区商务厅进一步优化我区二手车交易市场环境,强化二手车交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及环境整治,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行为,整治二手车交易乱象,推动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沟通联系,暂不涉及税务机关,如有涉税相关问题,欢迎您联系工作人员。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
 
  签发人:刘  娟
  承办人:杨冰洁,刘然宇
  电  话:0471-5909095,0471-590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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