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4]1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5-16
实施时间: 2024-5-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高娃代表提出的第009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代表在建议中提出,请自治区进一步推动建立医保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税务、教育、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即时共享交换。
  我局认为,建立医保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税务、教育、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即时共享交换,这一建议十分必要,也有利于推动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2021年5月1日,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上线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V2.0),在之前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社会保险费基础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等数据共享交换,实现了相关数据即时共享交换,为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6日
 
  签发人:梅  红
  承办人:杨  宁
  电  话:0471-5909173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办理指南 2020/3/18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 2020/2/20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 渝税公告2023年 2023/6/14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 苏政办发[2014] 2014/10/2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独立参保个人2010社保年度缴费事项 2010/7/1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 粤劳社函[2008] 2008/9/28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年终结算工 舟地税函[2013] 2013/1/3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短期聘用职工参保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办[2001] 2001/11/16
关于如何执行和解释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规定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 2002/7/31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 国家税务总局安 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