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非执业会员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6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6-6-5
实施时间: 2026-5-29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实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开展2026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是提升非执业会员专业胜任能力,促进加强自我管理,引导关心行业发展和参与行业建设,增强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的重要举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序开展推进相关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年检范围。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含境外非执业会员)应当参加年检。2026年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202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方式。非执业会员年检采取网上年检方式。非执业会员可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系统)进行年检。境内非执业会员通过行业系统向省级注协提请年检,境外非执业会员通过行业系统向中注协(含驻港联络处)提请年检。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扫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如下图所示)的方式找回密码。

  (四)年检内容。非执业会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交纳会费情况,以及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相关年检数据取自行业系统2025年12月31日数据。
  (五)操作流程。具体操作说明和工作信息请参阅《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表》(附件2)。
  非执业会员应及时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如个人重点信息不完整,将无法下载会员电子证书、开具会员资格良好存续证明等。
  境内或境外非执业会员均可采取银行转账或微信支付等付款方式交纳会费。
  其中,境外非执业会员银行转账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账号:0200049309024905616。
  (六)年检结果和查询。
  1.年检合格。符合以下所有规定情形即为年检合格:
  (1)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按规定符合学时减半的累计不得少于20个学时;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交纳会费,其中,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省级注协有其他减免政策的从其规定;
  (3)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2.暂缓年检。非执业会员满足《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暂缓年检。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年检不予通过。非执业会员具有《登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年检不予通过。
  非执业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手机端或电脑端)或通过扫描非执业会员电子证书二维码,查看个人年检结果。
  三、组织实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省级注协应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落细非执业会员年检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本省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通知,遵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审核各项信息,做好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工作总结分析,并于2027年1月31日前以电子文件(Word及PDF版本)将总结报告上传至行业系统(总结报告模版已嵌入行业系统)。
  (二)优化会员服务。省级注协应充分运用年检模块会费交纳功能(微信支付收款码),便捷会员缴费;利用系统短信发送功能,分阶段提醒会员参加年检、推送更新会员信息提醒,加强会员管理;通过年检模块设置会员年检注意事项提示、统计会员开票需求,提高沟通效率;充分利用注协官网、期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年检相关工作。
  (三)强化协同配合。省级注协相关部门应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非执业会员提出转会申请的,转出地省级注协应与转入地省级注协加强沟通,确保其转会和年检顺利完成。对年检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级注协要及时向中注协反馈,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提升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质量。
  附件:
  1.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说明
  2.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29日

相关附件:
1.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说明.pdf    
2.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表.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