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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12-22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6-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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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出口货物保险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 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
  (二) 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二、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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