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规[2024]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1-16
实施时间: 2024-3-1
失效时间: 2028-4-3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3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减轻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现就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20%。
  二、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 云人社发[2024] 2025/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0年度本市养老保 沪人社基发[200 2010/1/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武政[2007]72号 2006/1/1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 青人社发[2015] 2014/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 桂政发[2015]53 2014/10/1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 晋人社厅发[202 2025/2/2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 1997/1/1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 2001/12/22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 武政办[2011]16 201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