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与部分省内院校共建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会协[2023]9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0-19
实施时间: 2023-10-19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8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文件中关于“各级会计师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共建实践型教学基地”的精神,为推动行业与高校合作,提高行业在高校的影响力、吸引力,弥补行业后备人才不足问题,拟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牵头,征询有意向的院校及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建立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旨在探索会计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共享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资源、提升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合作领域
  (一)行业方面
  1.反馈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会计专业教育的意见、建议;
  2.支持注协工作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在院校兼职教学;
  3.向院校提供行业研究资料、出版物;
  4.为教学研究提供行业数据资料等。
  (二)院校方面
  1.承担行业研究课题;
  2.向注协推荐老师担任访问研究员或帮助工作等。
  (三)合作开展
  1.建立财会专业学生实习基地;
  2.研究提出会计、审计、职业道德等核心课程的示范大纲等。
  二、合作院校

序号

院校名称

所在地

1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2

石家庄铁道大学经管学院

石家庄

3

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

石家庄

4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石家庄

5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经管学院

 

  三、拟申报会计师事务所要求
  1.注册地址在河北省省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
  2.所内注册会计师5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3.会计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四、其他
  请确定有意向的事务所于11月3日前将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注协继续教育部,pxb@hebicpa.org.cn,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附件: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