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地税规[201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25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9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和《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销售地下管道业务,属于构筑物的销售,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二、纳税人从事清洁、养护、修复业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暂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三、对个人独资企业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回投资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四、由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有所调整,《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0]7号)第二条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施行前发生但未作税务处理的事项,依据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修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字[2010] 2010/11/2
关于部分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到期延续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83号 2016/12/3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 穗地税发[2003] 2003/7/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代理报关业务 冀地税函[2007] 2007/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区快递业务营业税征管 内地税字[2008] 2008/6/1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 京地税营[2001] 2000/8/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贯彻落实财政 沪国税货[2011] 2011/11/24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 晋地税流发[200 2000/7/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申报缴税及发票 2012/8/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 津国税流[2001] 20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