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1999]7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4-20
实施时间: 1999-4-20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6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1999年1月1日起,凡要求免税的饲料生产企业,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饲料产品检测申请。主管国税机关要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范围;
  (二)有无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及储存设施;
  (三)有无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进行常规指标检测的技术手段;
  (四)申请免税的饲料产品能否做到单独核算。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企业至省级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具体检测单位名单附后)办理有关检测事宜。
  三、经检测合格后,企业持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向省级饲料工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饲料工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可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免税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饲料产品免税申请审批表》;
  (二)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三)《饲料工业办公室审核意见》;
  (四)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五、主管国税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请资料经认真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国税局审批。主管国税机关接到上级国税机关免税通知后,才能给予企业免税照顾。
  六、企业生产的免税饲料产品品种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告,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检测和审核手续,否则,国税机关停止其免税,并有权追回相应已免的税款。
  申请免税企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偷税论处,并取消其免税资格。
  七、各地要建立免税饲料产品的企业档案,加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的监控。市、地国税局于年终后一个月内,将所辖免税企业免税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利润总额、免征增值税税额等有关资料上报省国税局。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四、五、六、七条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7]105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0
实施时间:2007-7-1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有关问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1/9/13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 京财税[2001]20 2001/8/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 0001/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儋州永茂实业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 琼国税函[2003] 2003/6/1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税管理与审批工作的 豫国税发[2003] 2003/3/14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9] 2009/2/27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1年度第一批饲料征免增值 黑国税发[2001] 2001/10/9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 云国税发[2003] 2003/11/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饲料产品增 鲁国税发[2001] 2001/9/17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 川国税函[2004] 200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