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外汇管理 > 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7-24
实施时间: 2026-8-27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分局、巢湖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安徽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合肥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合肥分行、各外资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外债登记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修订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8月27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资本项目两项便利化试点的通知》(皖汇发〔2024〕63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反馈。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2026年7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23 版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23/1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印发 《银行办理中国[辽宁 大汇发[2026]10 2026/7/15
关于开展第二批非金融企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工 汇综发[2021]71 2021/11/1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缴纳营业税 2014/1/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 2026/7/3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试 浙注协[2019]90 2019/11/28
关于发布《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2020版]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20/12/25
关于发布《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试行]》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19/1/17
关于启动2025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25/11/14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印发《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 浙注协[2024]12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