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26
实施时间: 2015-1-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2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便民春风行动”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全系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自治区地税系统实施的审批事项。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本公告的规定,不得在公开的审批事项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对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自治区地税局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是:自治区地税局法制处,联系电话:0471—434304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6日

相关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 2015/10/23
广州海关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2015/7/22
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0/3/3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 青地税发[2015] 2015/12/3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川办发[2013]60 2013/8/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流程 桂地税发[2007] 2007/12/5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 税总发[2013]73 2013/7/11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实施 衢政发[2014]35 2014/7/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 皖政[2014]35号 2014/4/2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23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4] 200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