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1]2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7-18
实施时间: 2011-7-1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8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公布如下:
  1.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
  2.直线加速器(LA);
  3.数字成像X线摄影系统(DR);
  4.全景数字X光机;
  5.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6.数字减影系统(DSA);
  7.磁共振仪(MR);
  8.数字X线胃肠机
  9.无影灯;
  10.实时荧光灯定量PCR仪;
  11.呼吸机;
  12.电子胃镜;
  13.麻醉机;
  14.电子肠镜。
  以上产品列入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有效期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鉴于以上产品已按规定实行全省统一论证,并经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采购单位凡在有效期内申请采购上述产品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可直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4]120号 2014/9/19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工 川财规[2024]16 2025/2/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工作 浙财采监[2013] 2013/1/29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的通知 赣财购[2011]8号 2011/5/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引入公证机制有 京财采购[2007] 2007/8/8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京财采购[2014] 2014/2/13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暂行 甬财政发[2013] 2013/6/22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 2013/9/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09-2010年全 桂财采[2010]2号 2010/1/26
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在全省推 黑财采[2022]37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