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CPA考试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报名收费电子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注考办[2019]1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7-11
实施时间: 2019-7-11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76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考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的精神,充分便利全省各地考生,省财政厅考办与省财政票据中心合作,从2019年起在我省推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电子票据,并同时废止纸质票据。
  经过前期的系统调试,电子票据网上打印功能已于2019年6月底正式开通。因我省考生基数庞大,目前正分批陆续导入考生数据,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所有考生的数据导入。
  已导入数据的考生,将会收到“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信息包括考生姓名、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及校验码。
  考生登录“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202.61.91.26:19001/billcheck/html/index.html)后,正确填入推送的信息,即可进入平台打印报名收费电子票据。
  若考生迟至7月31日仍未收到平台推送的信息,请尽快与省考办联系。
  联系电话:028-85317187。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